学校各部门:
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,优化资源配置,防止资产流失,进一步提高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,根据《广东培正学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》中“固定资产管理制度”的规定,现定于2020年10月16日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,请精心组织,切实安排相关人员负责盘点工作,确保本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顺利完成。
二、盘点工作安排
(一)资产管理办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清单,制作各部门《固定资产盘点表》,并发送至各部门资产管理员。
(二)本次盘点分为自查和盘查2种模式,详细说明如下:
1.自查模式:本次以自查模式为主的部门是:信息与设备管理处、图书馆。考虑到上述2个部门资产较多且分散,且固定资产督查部门人力有限,故参照往年年终盘点模式进行自查盘点。部门自查盘点结束后,资产管理办会进行抽查盘点。
2.盘查模式:除信息与设备管理处、图书馆以外的部门均采用盘查模式。资产管理办在各使用部门协助下,对照《固定资产盘点表》对实物进行现场点验。点验完成后双方签字确认。
(三)针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资产异常情况,使用部门要做出相应的处理,具体说明如下:
1.对于固定资产标签缺失或者损坏的,需要在《固定资产标签申请表》(见附件1)中“申报说明”一栏予以注明申报原因。
2.对于盘亏、闲置的资产分别记录于相应的《固定资产盘亏登记表》(见附件2)、《固定资产闲置登记表》(见附件3)。
3.对于“存放地点”在部门内变更的资产,在OA上填报《固定资产内部地址变动》。
4.对于盘盈的资产,在OA上填报《固定资产盘盈登记》。
(四)请各部门按《2020年固定资产盘点现场点验时间安排表》(见附件4)提前做好资产清点工作,并配合资产管理办做好现场点验工作。
(五)资产管理办汇总盘点资料,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分类处理建议,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。
附件:1.固定资产标签申请表
广东培正学院
2020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