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部门:
为落实学校年度工作部署,夯实固定资产管理基础,规范账务衔接,防范资产流失,依据《广东培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,决定开展 2026 年度全校固定资产全面清查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查范围
本次清查实行全口径覆盖,涵盖全校所有部门、教学场地、实训场所、办公区域及下属机构,覆盖全校在用、闲置、封存及待处置各类固定资产,做到全域摸排、无盲区、无遗漏。
二、清查资产基准日:2025年12月31日
三、分步推进安排
1.上半年攻坚教学实训核心区域:全覆盖清查第一至第五教学楼、综合实验楼、学生活动中心、荣驹楼、影视楼、工艺楼、宝玉石雕刻及木雕实验室等楼栋存量资产,同步完成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专项清查。
2.下半年开展全校兜底清查:对剩余办公楼栋、功能用房、附属场地及后勤配套区域全面核查,确保应查尽查。
四、实施步骤及时间
(一)部门自查阶段
各部门对照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发送的《固定资产自查清单》,完成本部门资产梳理登记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《资产自查工作手册》)。
1.上半年自查:涉及信息与设备管理处、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,截止2026年4月30日。
2.下半年自查:涉及其余资产使用部门,截止2026年9月30日。
(二)现场核验阶段
清查工作组实地逐栋核查资产,逐项核对、粘贴盘点标签,并做好现场登记、问题记录与资料留存。
1.上半年核验: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6月5日;
2.下半年核验: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30日。
五、职责分工
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牵头统筹,负责方案制定、督导协调、标准把控及资料汇总;各部门指定专人配合,落实自查摸排、现场引领及资料提供,压实工作责任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强化责任落实
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责任,明确专人负责,全力配合完成各项清查任务。
2.规范清查盘点
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开展盘点,逐项核对资产信息,确保清查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绝不走过场、不留死角。现场核查时须安排专人到场引领,主动做好资产指认、场地协调及各项保障工作。
3.按时保质推进
各部门按期保质完成自查工作,认真汇总盘盈、盘亏相关情况,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。
4.加强沟通协同
工作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沟通反馈,我们将全力做好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。
基建与资产管理处
2026年4月15日